本息平均攤還法

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汽車增貸條件不同,本金部分逐漸增加、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

放款

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

股票質借

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哪裡借錢金週轉的需求,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證券存摺」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銀行即可撥款。

信用評分

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一旦分數不足,即無法申請貸款。

保單借款

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公司質借,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保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

帳戶管理費

信用不良如何借錢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又沒有辦理銷戶,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一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也會收取帳信用破產辦信用卡合法民間貸款戶管理費。

票貼

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此種借款方式即是「調現」、「票貼」。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來作為還款來源。如急需運用到現金,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換取資金靈活運用。

連帶保證人

按實務上的判例,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民法中未有「連帶保證人」的規定,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多數債務人」與第二十四節「保證」兩種定義。

連帶債務(即多數債務人)乃出自於民法§272條: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739條: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民法§745)。

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待無效果後,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連帶」二字,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該筆債務成為連帶債務,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致達成民法§272條之要件。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民法§273),因此在法律關係上,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

循環型貸款

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

借貸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借貸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要注意的事項有很多,萬一忽略的其中一項很可能就借不到了,借貸要注意的事項有:

1、要瞭解借貸雙方的各家銀行信用貸款信用與資產情況;

2、要信用瑕疵辦卡評估借貸的能力;

3、要瞭解借貸的用處;

4、要商討借貸的利率;

5、要簽訂借貸合同,最好有第三人的存在;

6、區分銀行借貸與民間借貸。

借貸三大忌!

借貸是一個三思而後行的過程,借貸要全局考慮才下的決定。

但通常

工商時報【陳惠明】

大專院校擁有豐沛的研發能量與創新人才,校園一直以來就是創新研發技術與人才培育的基地,大學推動衍生企業策略也一直為教育部研議發展的重點,希望透由校園衍生企業,能成功地將校園技術移轉予企業並將其成果商品化,進而再將該成果回饋校園,激勵學研單位持續進行研發。

然校園衍生企業推動所面臨的問題,除公立大學兼任行政職務教授能否同時擔任衍生企業經理人職務、還有大專院校依現行公司法尚不得擔任衍生企業之發起人,以及技轉之持股比例仍尚有限制外,最大問題還是技轉所面臨的稅負問題。

按現行規定,技信用瑕疵房貸個人信貸資格術作價所取得的股票價值,技術股東是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課稅的,然而對技術股東而言,尚未將這些股票處分前何以算所得實現呢?如果技術股東須就此類未實現所得先行繳稅的話,對於技術股東或學研單位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試想原本研發資金就極為有限的研發團隊,好不容易找到創投公司或天使基金願意參與投資創設衍生企業,技術股東卻因要先繳稅而須就創投所認可的價值,再籌措45%的稅金,無疑扼殺大學衍生企業的發展。

現行技術入股雖然《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及《產業創新條例》均訂有緩課優惠,符合相關規定者技術股東得將課稅時點從技術作價時延緩5年或到股份轉讓時,然而《中小條例》與《產創條例》所規定得享有緩課的技術股東必須為技術的所有權人,對於大學教授利用學校資源所得之研發成果通常歸屬學校下,即使科學技術基本法為保障創作人訂有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得分配予創作人之規定,該二條例條文若不作適度修正,其訂定的緩課機制將大打折扣。產創已在行政立法協調會中討論納入創作人緩課規定,建議中小條例亦應跟進才是。

此外,按《生技新藥條例》緩課規定雖然並未限縮為技術所有權人,然而依《生技新藥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技術投資人未能提出成本證明文件時,僅得以轉讓價格30%作為成本減除,這樣的規定在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制度下顯得並不合理,許多發明人與技術團隊,窮其數年才可能有這樣的一定研發成果,在個人不設帳冊下何以能保留歷年資料呢?目前綜所稅最高稅率高達45%,累積數年的成果一次實現而按最高稅率課稅,對於技術發明人並不公平。

此類一次性認列所得之性質與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之變動所得性質無異,應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課稅以避免創作人負擔過重的稅捐,因此建議《產創條例》納入創作人緩課機制之修法同時,亦能考量技術入股之所得具有變動所得性質,不宜逕以30%作為成本減除,更不宜單以創作人為學研單位之受雇員工,而全數認定該所得為薪資所得。

簡單來說,技轉的價值可以從資金投資人願意出資的金額及希望所占的持股比例計算得之,然而不同的資金投資人對於價值的認定並不一致,就技術團隊而言在未出脫任何技術股前,並未因資金投資人願意出資多寡而實現任何所得,如前所述,現行法令對於技術入股緩課適用仍多有限制下,除期待未來能有對技術團隊更友善的課稅環境外,亦可思考大學衍生企業的資本形成,技術入股並非唯一的選擇方式,適時適量引進資金投資人的規畫可能更為重要。(本文作者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

在這麼緊急的關頭,很多人還是會犯借貸的三大忌:

1.不熟悉借款人的品行,不要僅僅因為一面之緣或者是通過別人的介紹就信用卡負債借貸;

2.借貸的金額雖然不大,但是卻沒有寫借條,這是不夠謹慎的表現;

3.根本不知道借貸的用途。

這是借貸的三大忌,雖然很多的人都知道,但是在當親身面臨借貸的時候就經常會忘記自己是否有做到。在此提醒廣大的讀者,借貸一定要寫契約,因為這是雙方借貸關係成立的有利證據,也是以後解決借貸糾紛的最好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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